公司注销后,合同余额如何?
1、 公司注销?
公司撤销,是指公司宣告破产,被其他公司收购,在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不再存续,或者公司内部解散的过程,公司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终止公司法人资格。
2、 公司注销前必须履行哪些手续?
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,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办理:
公司清算后才能注销登记
3、 公司注销时,应办理哪些相应的销户手续或公示手续
公司注销时,下列部门或机构必须注销相应的账户:报纸媒体:在县级以上报纸上刊登45天。税务局:核对纳税情况,然后取消公司的**和地方税收,税务局出具完税证明。质监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:吊销公司的生产许可证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等许可证。工商行政管理局:注销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。社保局:核对社保缴费情况,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户。开户银行: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、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。
公安机关:印章无效。
注销公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?
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四条规定:“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,公司终止”。
“撤销”和“撤销”只有一个词的区别,但它们是不同的
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,企业申请注销登记,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。虽然两者都导致了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,但其法律后果却大相径庭。
区别在于:
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依据,是企业的主动权,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必由之路。
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对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给予的严厉的行政处罚。
律师意见和建议
针对a公司的困惑,建议如下:
一、由于B公司原股东表示,B公司已于2015年3月被注销,并已办理注销登记,但注销原因尚不清楚,也不清楚注销前是否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了清算。因此,a公司有必要到工商部门了解情况,了解B公司被撤销的原因,以及是否在撤销前进行了清算;
二、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主体是B公司,当然有收款权的主体是B公司,原则上,B公司原股东无收款权是毋庸置疑的,但是,原股东在B公司注销前的清算过程中,已接受B公司债权,并通过法定程序承担B公司债务的,不排除原股东有收款权的可能性;
三、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,未经清算被撤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,但在被撤销前不向a公司主张付款,并收取债权的,笔者认为B公司自愿放弃债权和收款权。B公司注销后,原股东无权向A公司追缴余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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